德甲联赛:双循环主客场制,赛程安排与冬歇期特点解析
因此,例如多特蒙德和盖尔森基兴等两个邻近城市同时进行主场比赛是可以避免的。主客场双循环最终排名第一的球队将被授予“德国足球冠军”称号,为期一年;垫底的两支球队需要降级到德国乙级联赛作为替补。德甲联赛排名前两名的球队可以直接晋级德甲联赛。此外德甲积分规则,从2008-09赛季开始,德甲倒数第三的球队需要与德甲排名第三的球队进行附加赛。获胜者可以留在德甲联赛。除了德国冠军球队和降级球队外,德甲联赛还将根据排名分配参加欧洲俱乐部比赛的球队。这主要是通过欧足联积分排名来确定各成员国可获得的欧冠联赛、欧联杯、国际托托杯和欧洲优胜者杯的资格赛席位,以及各项赛事的参赛阶段。成员国积分排名越高德甲积分规则,获得参加欧洲赛事的名额就越多。根据德国在欧足联积分榜上的排名,德甲联赛前四名的球队直接获得欧冠小组赛资格[2]。德甲联赛第五名和第六名以及德国杯冠军的球员可以获得参加欧洲联赛的资格。 [3] 如果一支球队赢得德国杯并获得德甲联赛冠军联赛或欧罗巴联赛的参赛资格德甲积分规则,则德甲联赛第七名的球队也可以参加欧罗巴联赛。每场比赛结束后,胜队和负队分别得3分(自1995-96赛季起实行,此前为2分制)和0分,平局各得1分。该团队将在一个赛季中每次获奖。每场比赛获得的积分将相加来确定他们的联赛排名。
积分相同的球队按照净胜球排名,净胜球相同的球队按照进球数排名。如果进球数保持不变,则考虑相关球队的交锋成绩、交锋净胜球和交锋客场进球数。如果上述方法都无法确定球队的排名,则将在中立场地举行附加赛决出胜负,但这在德甲历史上从未发生过。德甲联赛的竞争形式自成立以来几乎没有变化。唯一的波动是参赛球队数量(16、18、20)和降级名额(2至4个)。有时会举行保级附加赛来决定升降级名额。 1969年之前,积分相同的球队不是按净胜球计算,而是按净胜球商计算。 1995-96年以来的三分制